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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雷尼替丁颗粒

复方雷尼替丁颗粒

处方药 医保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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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幽门螺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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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雷尼替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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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雷尼替丁颗粒
复方雷尼替丁颗粒
羟基脲片
羟基脲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每包含雷尼替丁(以C13H22N4O3S计)100mg,枸橼酸铋钾(以Bi计)110mg。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生产企业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022

国药准字H370212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幽门螺杆菌感染。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用法用量

餐前口服,成人每次1包,每日2次。疗程不宜超过6周。与抗生素合用的剂量与疗程遵医嘱。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副作用

对枸橼酸铋、雷尼替丁或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有急性卟啉病史者禁用。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成分

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幽门螺杆菌感染。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药理作用

1.可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失眠。舌苔发黑、灰褐色便,停药后即自行消失。2.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ALT、AST及血清肌酐轻度升高。3.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4.也可出现与雷尼替丁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等,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等,生殖内分泌系统:可逆性阳痿、男性乳房发育。5.上述情况的发生频率均很少。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注意事项

1.一般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适当减量或慎用。2.大剂量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不宜超过6周)。3.胃溃疡患者用药前应排除患有恶性肿瘤的可能。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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