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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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蜡梅油﹑樟脑﹑水杨酸﹑苯甲酸﹑黄凡士林﹑石蜡。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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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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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85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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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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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后,涂搽患处。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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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皮肤破损处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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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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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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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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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应特别注意,不宜使药膏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