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血败毒,消肿止痛。本品用于脏腑毒热,血液不清引起的梅毒,血淋,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疥疮,痈疽,疮疡,红肿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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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蒲公英、陈皮、木鳖子、白芷、天花粉、金银花、黄柏、乳香(制)、当归、赤芍、甘草、蛇蜕(酒炙)、干蟾(制)、蜈蚣、全蝎、芒硝。 |
化学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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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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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01 |
国药准字H2007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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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血败毒,消肿止痛。本品用于脏腑毒热,血液不清引起的梅毒,血淋,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疥疮,痈疽,疮疡,红肿疼痛。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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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4次。 |
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粒,2岁以上如同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1粒,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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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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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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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血败毒,消肿止痛。本品用于脏腑毒热,血液不清引起的梅毒,血淋,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疥疮,痈疽,疮疡,红肿疼痛。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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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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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避免饮酒及含酒精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