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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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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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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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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羟糖甘滴眼液
羟糖甘滴眼液
主要成分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羟丙甲纤维素291015mg,右旋糖酐705mg,甘油10mg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Alcon Laboratories,In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160003

H200904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副作用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禁忌

成分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药理作用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用。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使用新泪然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新泪然,并请医师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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