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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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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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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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60003 |
国药准字Z22024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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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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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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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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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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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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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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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用。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2.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