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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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党参、当归、枸杞子、茯苓、麦冬、泽泻、五味子、石菖蒲、牡丹皮、远志(甘草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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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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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60003 |
国药准字Z4302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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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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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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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头晕、恶心、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严重时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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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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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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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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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用。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头晕、恶心、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严重时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