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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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黄连、大黄、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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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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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60003 |
国药准字Z2009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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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清热泻火解毒,化淤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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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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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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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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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清热泻火解毒,化淤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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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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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用。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