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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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赛洛唑啉0.5毫克。辅料为氯化钠、磷酸二氯钾、磷酸氢二钠十二水合物、防腐剂(羟苯甲酯、羟苯丙酯)、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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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万邦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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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60003 |
国药准字H3302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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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用于减轻儿童急慢性鼻炎、鼻窦炎等所致的鼻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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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
滴鼻。岁以上儿童一次2~3滴,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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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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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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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用于减轻儿童急慢性鼻炎、鼻窦炎等所致的鼻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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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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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用。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冠心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窄角型青光眼患者慎用。3.4~6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