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镇惊安神,宽胸宁心。用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症,诸症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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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琥珀、石菖蒲、远志(制)、茯苓、丹参、甘草、红枣、小麦、磁石(煅)、珍珠母。辅料:无。 |
酸枣仁(炒)、柴胡(酒炒)、白芍(炒)、合欢花、合欢皮、僵蚕(炒)、蝉蜕、灯芯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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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大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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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05 |
国药准字Z2000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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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惊安神,宽胸宁心。用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症,诸症可用。 |
疏肝解郁,宁心安神,用于肝郁伤神所致的失眠症。症见:失眠多梦、精神抑郁或急躁易怒,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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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晚饭后临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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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少数人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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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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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镇惊安神,宽胸宁心。用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症,诸症可用。 |
疏肝解郁,宁心安神,用于肝郁伤神所致的失眠症。症见:失眠多梦、精神抑郁或急躁易怒,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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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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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药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