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3.解热;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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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其化学名为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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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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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771 |
国药准字H2004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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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3.解热;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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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 (2)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 (3)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 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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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多。 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 5.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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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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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3.解热;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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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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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即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