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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美金刚口服溶液

盐酸美金刚口服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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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美金刚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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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美金刚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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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美金刚口服溶液
盐酸美金刚口服溶液
扑米酮片
扑米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美金刚。

本品主要成份为扑米酮片。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085

国药准字H3102014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用于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对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诊断和治疗富有经验的医生处方并指导患者的使用。患者身边有按时监督患者服药的照料者的情况下才能开始治疗。应按照现行的诊断标准和指南对痴呆进行诊断。成人:每日最大剂量20mg。为了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在治疗的前3周应按每周递增5mg剂量的方法逐渐达到维持剂量,具体如下:治疗第一周的剂量为每日5mg(半片,晨服),第二周每天10mg(每次半片,每日两次),第三周每天15mg(早上服一片,下午服半片),第4周开始以后服用推荐的维持剂量每天20mg(每次一片,每日两次)。美金刚片剂可空腹服用,也可随食物同服。

口服。成人常用量:50mg开始,睡前服用,3日后改为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每日3次,第10日开始改为0.25g(1片), 每日3次,总量不超过每日1.5g(6片);维持量般为0.25g(1片),每日3次。小儿常用量: 8岁以下,每日睡前服50mg;3日后增加为每次50mg,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0.1g,每日2次;10日后根据情况可以增加至0.125g~0.25g(半片~1片),每日3次;或每日按体重10~25mg/kg分次服用。8岁以上同成人。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1.患者不能耐受或服用过量可产生视力改变,复视, 眼球震颤,共济失调,认识迟钝,情感障碍,精神错乱,呼吸短促或障碍。2.少见的有儿童和老人者为异常的兴奋或不安等反常反应。3.偶见有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眼脸肿胀,喘鸣或胸部紧迫感) ,粒细胞减少,再障、红细胞发育不良,巨细胞性贫血。4.发生手脚不灵活或引起行走不稳、关节孪缩,眩晕、嗜睡。少数患者出现性功能减退、头痛、食欲不振,疲劳感,恶心或呕吐,但继续服用往往会减轻或消失。可出现中毒性表皮坏死。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妊娠患者的临床资料。动物实验显示在给予相当于或略高于人体用药剂量水平的美金刚时可能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性尚不清楚。除非明确需要,在妊娠期不应服用本品。哺乳期:尚不明确美金刚是否能够从母乳中泌出,但是考虑到美金刚的亲脂性,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老年用药:65岁以上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0 mg(每次10 mg,每日两次)。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可能致畸,也有胎儿发生苯妥英综合征的报道(生长迟缓,颅面部及心脏异常,指甲及指节的发育不良)。通过胎儿肝酶诱导可导致维生素K缺乏,在妊娠最后一个月应补充维生素K,防止新生儿出血,患者怀孕后应尽量减少合并用药。本品分泌入乳汁可致婴儿中枢神经受到抑制或嗜睡。儿童用药:少数可出现反应异常,如烦躁不安和兴奋,也易引起严重嗜睡,应少用。老年用药:少数可出现认知功能障碍,烦躁不安,兴奋或嗜睡。

成分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用于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肾功能损害患者:对于肾功能轻度损害(血清肌酐水平不超过130 μmol/L)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1.73 m2)患者,应将本品剂量减至每日10 mg。目前尚无本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9 mL/min/1.73 m2)患者的资料,因此不推荐在这种患者中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患者:目前尚无美金刚应用于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资料。 癫痫患者、有惊厥病史、或癫痫易感体质的患者应用美金刚时应慎重。 尿液pH值升高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必须进行密切监测。 心肌梗塞、失代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未有效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应用美金刚的资料有限,因此这些患者服用本品时应密切观察。 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病通常会导致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损害,而且本品可能改变患者的反应能力,因此服用本品的患者在驾车或操作机械时要特别小心。

1.下列情况慎用:①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引起本品在体内的积蓄)。②有卟啉病者(可引起新的发作)。③哮喘、肺气肿或其他可能加重呼吸困难或气道不畅等呼吸系统疾患。④可引起轻微脑功能障碍的病情加重。 2.对巴比妥类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对诊断的干扰:血清胆红素可能降低,酚妥拉明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如需作此试验需停药至少24小时,最好48~72小时。 4.个体间血药浓度差异很大,用药需个体化。 5.停药时用量应递减,防止重新发作。 6.治疗期间需按时服药,发现漏服应尽快补服,但距下次给药前1小时内则不必补服,勿一次服用双倍量。 7.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细胞计数,定期测定扑米酮及其代谢产物苯巴比妥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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