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甲硅油乳剂
德国柏林化学股份有限公司(Berlin-Chemie AG)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1.用于治疗由胃肠道中聚集了过多气体而引起的不适症状如腹胀等,术后也可使用。 2.可作为腹部影像学检查的辅助用药(例如X-线,超声胃镜)以及作为双重对比显示的造影剂悬液的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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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为:a-(三甲基硅甲烷基)-ω-甲基聚[氧(二甲基亚硅烯基)]与二氧化硅复合物。 |
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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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德国柏林化学股份有限公司(Berlin-Chemie AG)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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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184 |
国药准字H2001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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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由胃肠道中聚集了过多气体而引起的不适症状如腹胀等,术后也可使用。 2.可作为腹部影像学检查的辅助用药(例如X-线,超声胃镜)以及作为双重对比显示的造影剂悬液的添加剂。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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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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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为1mg,一天一次。若需要,可以增加每天的剂量。建议根据血糖监测结果,酌情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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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迄今尚未观察到与服用西甲硅油有关的不良反应。西甲硅油不改变反应次数。亦不影响驾驶车辆或操作仪器的能力。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 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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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均可服用西甲硅油乳剂。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无使用限制。 |
儿童注意事项: 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 妊娠期禁用格列美脲片。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通知她们的医生。 2.哺乳: 由于磺脲类衍生物,如格列美脲可从乳汁中排出,哺乳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没有特别指导,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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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由胃肠道中聚集了过多气体而引起的不适症状如腹胀等,术后也可使用。 2.可作为腹部影像学检查的辅助用药(例如X-线,超声胃镜)以及作为双重对比显示的造影剂悬液的添加剂。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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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药理学活性成份西甲硅油为一种稳定的表面活性剂,即聚二甲基硅氧烷。它可改变消化道中存在于食糜和粘液内的气泡的表面张力,并使之分解。释放出的气体就可以被肠壁吸收,并通过肠蠕动而排出。西甲硅油的作用是纯粹的物理性作用。没有涉及化学反应,而且其为药理学和生理学惰性物质。西甲硅油并不从肠道被吸收。因此其不可能产生系统毒性。大鼠的亚急性毒性实验表明西甲硅油没有毒性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的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部分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本品与胰岛素受体结合及离解的速度较格列本脲为快,较少引起较重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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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