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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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黄芪、金银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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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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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27 |
国药准字H4402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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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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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2-3片,一天3次,3个月是一个疗程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1片),一日2~3次,以后根据疗效逐渐加量,一般每日量1~1.5g(4-6片),最多每日不超过2g(8片)。餐中或餐后即刻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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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酗酒者。 5.严重心、肺病患者。 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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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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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大于65岁)慎用,因肾功能减弱,用药量宜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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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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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降血糖药。本品可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空腹及餐后高血糖,HbAlc可下降1%~2%,本品降血糖的机制可能是: 1.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 2.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 3.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 4.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 5.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Ⅱ型糖尿病单独应用时一般不引起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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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属阴阳两虚消渴者慎用。2.重度2型糖尿病患者不宜使用。3.服药期间忌食肥甘、辛辣之品,控制饮食,注意合理的饮食结构;忌烟酒。4.避免长期精神紧张;适当进行体育活动。5.对重症病例,应合用其他降糖药物治疗,以防病情加重。6.在治疗过程中,尤其是与西药降糖药联合用药时,要及时监测血糖,避免低血糖反应发生。7.注意早期防治各种并发症,如糖尿病脑病、糖尿病心病、糖尿病肾病等,以防止病情恶化。 |
1.Ⅰ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2.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3.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