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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小儿咳喘灵颗粒,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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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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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主要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乙醇、蔗糖。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布地奈德。

生产企业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AstraZeneca Pty 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955

注册证号H201404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小儿咳喘灵颗粒,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治疗支气管哮喘。可替代或减少口服类固醇治疗。建议在其它方式给予类固醇治疗不适合时应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用法用量

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如果发生哮喘恶化,布地奈德每天用药次数和(或)总量需要增加。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应经合适的雾化器给药。根据不同的雾化器,病人实际吸入的剂量为标示量的40-60%。雾化时间和输出药量取决于流速、雾化器容积和药液容量。对大多数雾化器,适当的药液容量为2一4毫升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在贮存中会发生一些沉积。如果在振荡后,不能形成完全稳定的悬浮,则应丢弃。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在使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的儿童患者中曾保告过下列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基于三项在美国进行的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共计945名年龄在12个月到8岁患者(其中12个月至2岁患者98名,2至4岁患者225名、4至8岁患者622名)接受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每日0.25到1mg,为期12周)或安慰剂的治疗。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性质与安慰机组相当。下表显示了不考虑既往接受过支气管扩张剂和/或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影响,在美国进行的研究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样本中舍有605例男性患者和340例女性患者。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成分

小儿咳喘灵颗粒,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治疗支气管哮喘。可替代或减少口服类固醇治疗。建议在其它方式给予类固醇治疗不适合时应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遵循医嘱,不要自行增减剂量;2. 吸入后需漱口,以防口腔念珠菌感染;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长期使用需定期检查肾上腺功能;5. 避免与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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