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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板蓝根颗粒

复方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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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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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复方板蓝根颗粒
聚乙烯醇滴眼液
聚乙烯醇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947

国药准字HC201710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旋转上瓶盖可轻易开启,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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