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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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密蒙花、蒺藜(盐炒)、菊花、木贼、蛇蜕、蝉蜕、荆芥穗、蔓荆子、薄荷、当归、川芎、黄连、地骨皮、花椒、楮实子、天花粉、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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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比利时S.A.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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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214 |
H2015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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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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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每次1~2滴或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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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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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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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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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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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腥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或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儿童应到医院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