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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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密蒙花、蒺藜(盐炒)、菊花、木贼、蛇蜕、蝉蜕、荆芥穗、蔓荆子、薄荷、当归、川芎、黄连、地骨皮、花椒、楮实子、天花粉、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化学名称:卡波姆 化学结构式: — (CH2-CH) m — (XM) n---COOH 分子式: (C3H4O2) m — (C14H24O4) n 分子量:约为4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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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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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214 |
国药准字J2014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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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用于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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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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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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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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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用于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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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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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腥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或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儿童应到医院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