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化学名称为:α-(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分子式:(C17H23NO3)2·H2SO4·H2O分子量:694.84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160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
用法用量 |
一日三次,涂于眼睑内。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以下人群禁用:1.青光眼。2.前列腺肥大。3.儿童脑外伤。4.唐氏综合征。5.痉挛性瘫痪。6.对本品过敏者。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
成分 |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
药理作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视力模糊,短暂的眼部烧灼感和刺痛、畏光,并可因全身吸收出现口干,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
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2.出现眼睑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应该立即停药。3.角膜穿孔或者即将穿孔的角膜潰疡患者慎用。4.用药后视力模糊,特别是看近物体,此时应该避免开车、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5.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