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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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辅料: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化学名:6-溴-4-(二甲氨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一水合物分子量:C22H25BrN2O3S·HCl·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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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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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77 |
国药准字H200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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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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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
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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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禁用:1.对本品,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过敏者;2.深部霉菌感染时。 |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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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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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在俄联邦,阿比多尔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的流感治疗。我国尚无相关儿童临床研究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的疗效与安全性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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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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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稀便、腹泻、腹痛等,通常不影响治疗,少数病人可出现黄疸和肝功能异常,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刺脱性皮炎等过敏反应;偶有出现可逆性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嗜酸性细胞减少症。长期使用时,可引起异常口渴,极度乏力,显著体重减轻,甚至伪膜性肠炎,应进行肝功能试验及血象检查,深部真菌感染患者忌用。详见说明书。 |
药理作用本品为预防和治疗流行性感冒药,通过抑制流感病毒脂膜与宿主细胞的融合而阻断病毒的复制。体外细胞培养试验直接抑制A、B型流感病毒的复制,体内动物试验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毒理研究长期毒性:本品连续灌胃给药,大鼠100—125mg/kg6个月、犬25mg/kg6个月,未见明显毒性反应。生殖毒性:本品对大鼠无致畸胎作用。遗传毒性:本品经体内、外试验,未见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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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林可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肝、肾功能应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做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在肠胃疾病或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