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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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本品每片含醋酸地塞米松0.3毫克。辅料:糊精、卡波姆、硬脂酸镁、维生素B2、二氧化钛、柠檬黄、聚丙烯酸树脂、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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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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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22 |
国药准字H1999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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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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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贴于患处。一次1片,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连用不得超过一周。洗净手指后粘少许唾液粘起黄色面,将白色层贴于患处,并清压10-15秒,使其粘牢,不须取出,直至全部融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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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和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神经病史,癫痫病史,青光眼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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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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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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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
1.本品仅限口腔使用;2.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4.本品在口腔内缓慢融化后可咽下;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