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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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射干,牛蒡子,桔梗,陈皮,甘草,蜂蜜,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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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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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22 |
国药准字Z20025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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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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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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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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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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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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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