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其他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成年患者预防高度致吐化疗药物(HEC) 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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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福沙匹担双葡甲胺。 化学名称:1-脱氧-1-(甲氨基)-0D-山梨醇([((23S)-2-[(1R)-1-[3,5-二(三氟甲基)苯基]乙氧基]-3-(4-氟苯基)-4吗啉基]甲基]-2,5-二氢-5-氧代-1H-1,2,4-三唑1-基]磷酸盐(2:1) 分子式:C2H22F7N4O6P●2(C7H1NOs) 分子量:1004.83 辅料:乳糖、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盐酸。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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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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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8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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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其他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成年患者预防高度致吐化疗药物(HEC) 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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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预防成人HEC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在预防因HEC所致的恶心和呕吐时,本品、地塞米松和5-HT3拮抗剂的推荐剂量如表1所示。本品输注时间20-30分钟,于第一天化疗开始前30分钟完成静脉输注给药。 贮存: 经溶解而配制的最终药物溶液可在室温条件下放置24小时(≤25°C) 特殊患者人群 肝功能不全 轻、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分级评分5--9分)的患者不需要调整本品的给药剂量:目前尚没有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分级评分>9分)的患者使用本品的临床研究资料。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和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均不需要调整本品的给药剂量。 儿童 尚未确立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老年人(≥65岁)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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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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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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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与其他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成年患者预防高度致吐化疗药物(HEC) 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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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临床研究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广泛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某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其它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串相比,而且可能无法反映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发生率。 预防成人高度政吐化疗药物(HEC)引起恶心和呕吐的研究中的不良反应 在一项预防高度致吐化疗药物(HEC)引起恶心和呕吐、采用阳性对照的临床研究中,1143例接受HEC治疗的患者给予150mg注射用福沙匹坦治疗1天,1169例接受HEC治疗的患者给子阿瑞匹坦接受治疗3天,用以评估两者的安全性。安全性特征与阿瑞匹坦治疗HEC研究中的相似。然而,福沙匹坦组注射部位反应的发生率(3.0%)高于阿瑞匹坦组(0.5%)。在HEC研究中报道其他注射部位反应如下:注射部位红斑(0.5%vs0.1%,福沙匹坦:阿瑞匹坦),注射部位瘙痒(0.3%vs.0.0%)和注射部位硬结(0.2%vs.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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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