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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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微晶纤维素、薄荷脑、蔗糖、甜菊甙、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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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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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国药准字Z199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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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主治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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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含服,一次1片,一日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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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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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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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主治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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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寒流清涕,口干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理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心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止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