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和其他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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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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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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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64 |
注册证号H2014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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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和其他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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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200mg~300m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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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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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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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只有当用药后对孕妇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方可使用。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有关人类在妊娠早期应用沙丁胺醇的安全性的研究报道非常少见;但是,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它会对胎儿造成某些危害。 哺乳:由于沙丁胺醇可能由乳汁分泌,故正在哺乳的母亲应慎用。尚不清楚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处,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除非对母亲的预期收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将0.5ml雾化溶液(含2.5mg沙丁胺醇),用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至2.5ml。用药方式同成人。然而某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沙丁胺醇。间歇疗法可每日重复四次。老年用药: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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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和其他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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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等症;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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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肌肝清除率70~>40ml/min1次100mg,1日2次 40~≥20ml/min1次100mg,1日1次 <20ml/min首次100mg,以后每48小时100mg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6.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腱炎或跟腱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直至症状消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三环抗抑郁药等药物同时使用;5.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心悸、震颤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