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氯磷酰胺等药物的泌尿道毒性。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司钠,其化学名称为:α-巯基乙基磺酸钠盐。 分子式:C2H5NaO3S2 分子量:164.18 其辅料为注射用水。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90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氯磷酰胺等药物的泌尿道毒性。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本品常用量为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氯磷酰胺剂量的20%,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为0小时段(用细胞抑制剂的同一时间)、4小时后及8小时后的时段,共3次。对儿童投药次数应较频密(例如6次)及在较短的间隔时段(例如3小时)为宜。使用环磷酰胺作连续性静脉滴注时,在治疗的0小时段,一次大剂量静脉注射本品,然后再将本品加入环磷酰胺输注液中同时给药(本品剂量可高达环磷酰胺剂量的100%)。在输注液用完后约6~12小时内连续使用本品(剂量可高达环磷酰胺剂量的50%)以保护尿道。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预防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氯磷酰胺等药物的泌尿道毒性。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少见静脉刺激及过敏反应(如皮肤粘膜反应)。本品单一剂量按体重超过60mg/kg时,可出现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及腹泻等。 |
||
注意事项 |
本品的保护作用只限于泌尿系统,所有其他对使用环磷酰胺治疗时所采取的预防及治疗措施均不受本品影响。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