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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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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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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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05 |
国药准字H4402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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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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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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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微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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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该类药物全身用药时禁用,虽然因使用本品而进入体内的该药物量要远远小于全身用药(如口服、注射)时摄入量,但由于尚无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是否会因局部用药而引起全身毒性反应的研究资料,建议只有在使用该药物治疗带来的益处比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更大时才使用。儿童用药:该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可引起小动物骨关节损伤,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使用乳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会对儿童骨关节发育产生任何影响。且使用本品而进入体内的该药物量要远远小于全身用药时摄入的量。建议咨询临床医生后使用。老年用药:尚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其他成年患者在使用本品后的疗效和安全性有差异。 |
儿童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老人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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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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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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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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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病人病史及过敏史,排除有青霉素本人或家族过敏史及有过敏性疾患病人的情况下,口服阿莫仙胶囊可免做青霉素皮试。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慎用: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