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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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舒必利化学名称:N-(甲基一{(1一乙基一2-咄咯烷基)}2一甲氧基-5-(氨基磺酞基)一苯甲酞胺。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吗氯贝胺,其化学名为4-氯-N-[2-(4-吗啉基乙基)]-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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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尔康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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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885 |
国药准字H2000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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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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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 |
常用治疗量300~450mg/日,分2~3次饭后口服,如果有必要,可以第二周加至最大剂量600mg/日。老年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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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吗氯贝胺过敏,有意识障碍及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2接受:度冷丁、可待因、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包括三环抗抑郁剂)、美沙芬、麻黄素、伪麻黄素、苯丙醇胺等药物治疗的患者禁用。3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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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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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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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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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科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2.剂量大于一日600mg(6片)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5.少量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型运动障碍。 |
对单胺氧化酶A有明显抑制作用,具有选择性、可逆性。药理试验对三种抑郁模型动物有显著抗抑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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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症,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少南患者慎用。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使用。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必需用时,其剂量应为常用量的1/2~1/3)。3忌服含高酪胺饮食(如奶酪、酵母提取物,发酵的大豆类制品)。4对已服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者,如需服用本药,则需停服上述药物2~4周(4~5个半衰期)后才能服用。5用药期间不宜参加需高度思想集中而带危险性的(如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