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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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辅料为:甘油、羧甲基纤维素钠碳酸钙、碳酸钙、香基、糖精钠、十二醇硫酸钠。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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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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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80036 |
国药准字Z22022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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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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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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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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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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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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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丁香罗勒油、硼砂对口腔常见致病细菌有较好的抑菌作用,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变形链球菌,以及多种厌氧菌和产黑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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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使用后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就医。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明目上清丸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