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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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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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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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05 |
国药准字H20030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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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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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两粒(500毫克),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八粒(2000毫克)。如果每日一次,每次八粒(2000毫克)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二次,每次四粒(1000毫克)。 |
口服,遵医嘱,起始剂量为2mg,每天一次,早餐或第一次进餐前半小时给药,维持剂量2-4mg,每天一次,推荐最大剂量8mg,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增加剂量,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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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味觉异常等; 2、有时可出现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3、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等;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导致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对格列美脲有过敏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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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本品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本品。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随年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本品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及哺乳期间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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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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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的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b细胞分泌胰岛素,部分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本品与胰岛素受体结合及离解的速度较格列本脲为快,较少引起较重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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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定期监测血糖和肾功能;2. 避免饮酒;3. 服用后可能出现胃肠道反应;4. 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