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血填精,益气固本。用于头眩耳鸣,神志恍惚,身体衰弱,气血双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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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全鹿干(或鲜全鹿肉)、红参、熟地黄、地黄、山茱萸、枸杞子、菟丝子(炒)、杜仲(炭)、芡实(炒)、黄芪、川芎、山药、女贞子、肉苁蓉(制)、巴戟天(盐制)、白术(炒)、茯苓、补骨脂(盐制)、制何首乌、白芍(酒炒)、当归、莲子(炒)、麦冬、牛膝、陈皮、大青盐、沙苑子、菊花、砂仁、龟板(制)、天冬、酸枣仁(炒)、锁阳、花椒、甘草(制)、五味子、胡芦巴(炒)、小茴香(盐制)、沉香;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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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宝树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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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390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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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填精,益气固本。用于头眩耳鸣,神志恍惚,身体衰弱,气血双亏。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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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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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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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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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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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血填精,益气固本。用于头眩耳鸣,神志恍惚,身体衰弱,气血双亏。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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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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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