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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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烟酰胺100毫克,维生素B620毫克,维生素B210毫克,叶酸10毫克。 |
拉坦前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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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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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475 |
H2012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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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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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粒,小儿酌减(服1/3--1/2粒)。 |
成人推荐剂量(包括老年人):每日一次,每次一滴,滴于患眼。晚间使用效果最好。适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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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很常见有虹膜色素加深、眼睛刺激、睫毛变化等;常见有轻至中度结膜充血,短时点状角膜炎(大多数无症状),睑炎,眼痛等;偶可见眼睑水肿、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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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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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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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过敏反应,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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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本品所含药品成份过敏者慎用。 |
本品能引起色素组织改变,最常报道的改变是增加虹膜和眼睑的色素,增加眼睫毛的色素和生长,这些改变是永久的。 妊娠期、哺乳期,严重哮喘或眼睛发炎充血期间等患者禁用,儿童不推荐使用。 本品不适用于治疗闭角型或先天性青光眼,色素沉着性青光眼以及假晶状体症的开角型青光眼。 本品与其他抗青光眼药物联合使用具有协同作用,所用其它滴眼药,应至少间隔5min滴用。 配戴角膜接触镜者应先摘掉镜片,滴入药物15min后才能戴上镜片。 如忘记用药,应在想起来时马上补用,以后仍按常规用药,不要下次点双倍剂量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