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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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旋多巴。(详见说明书)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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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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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05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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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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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一次0.25g(1片),一日2-4次,饭后服用。以后视患者耐受情况,每隔3~7日增加一次剂量,增加范围为每日0.125-0.75g(1/2~3片),直至最理想的疗效为止。(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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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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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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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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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直立性低血压,头、面部、舌、上肢和身体上部的异常不随意运动,精神抑郁,排尿困难。(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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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肝肾功能障碍、尿潴留者慎用。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疗有效者,应缓慢恢复正常的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的危险。用药期间需注意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