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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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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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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复方醋酸棉酚片
复方醋酸棉酚片
主要成分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醋酸棉酚、氯化钾、维生素B1、维生素B6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80

国药准字H610225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并月经过多及子宫内膜异位症,及由此引起的痛经、经血多、经期长、经期*房胀痛、腹痛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晚饭后服用。30天为一个疗程,常规为≤6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能导致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头晕、乏力,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功能。

禁忌

成分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并月经过多及子宫内膜异位症,及由此引起的痛经、经血多、经期长、经期*房胀痛、腹痛等症。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可能导致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头晕、乏力,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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