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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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竹沥油、饴糖。 |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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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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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676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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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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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5克,每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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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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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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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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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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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