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以及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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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伸筋草、白芍、狗脊(沙烫去毛)、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桃仁、牛膝、葛根、甘草。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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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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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51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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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以及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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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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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孕妇忌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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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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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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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以及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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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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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根痛平胶囊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5.服药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根痛平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根痛平胶囊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根痛平胶囊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根痛平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