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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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8-β-D-葡萄吡喃糖-4',7-二羟基异黄酮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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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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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181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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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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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200~400mg,加入葡萄糖液500ml中滴注,一日一次,10~20天为一疗程,可连续使用2~3个疗程。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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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损害、心衰及其它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禁用。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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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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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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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可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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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在用药开始时出现暂时性腹胀、恶心等反应,继续用药可自行消失。2、极少数病人用药后有皮疹、发热等过敏现象,立即停药或对症治疗后,可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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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低温(10℃以下)存放,可能析出结晶,此时可将安瓿置温水中,待结晶溶解后仍可使用。2、血容量不足者应在短期内补足血容量后使用本品。3、合并糖尿病患者,应用生理盐水稀释本品后静滴。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