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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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射干,牛蒡子,桔梗,陈皮,甘草,蜂蜜,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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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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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00 |
国药准字Z20025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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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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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1.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2.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3.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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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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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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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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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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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