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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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化学名:6-O-甲基红霉紊。 |
柿蒂、大黄、冰片、芒硝、田螺壳(炒)、橄榄核(炒炭)。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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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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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01 |
国药准字Z370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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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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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3次,使用前可以花椒水或温开水坐浴,七天为一疗程或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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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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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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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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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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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7.实验动物中克拉霉素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本品属妊娠期用药C类,克拉霉素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孕妇、乳妇患者需用本品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的乳妇患者应用本品时宜暂停授乳。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 6.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7.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