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的预防。3.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4.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单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肾上腺色腙。 |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04 |
国药准字H320232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的预防。3.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4.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3次,严重病例可用40mg,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型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小儿小于5岁剂量减半,大于5岁同成人。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的预防。3.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4.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
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
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3.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服用期间如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6. 儿童用量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