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的预防。3.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4.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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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单硝酸异山梨酯。 |
缬沙坦。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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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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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04 |
国药准字H2005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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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的预防。3.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4.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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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3次,严重病例可用40mg,一日2~3次。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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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型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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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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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18岁以下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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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的预防。3.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4.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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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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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 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血钾症。 3.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消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 肝功能不全患者 不需要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 健康人过量服用本品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6. 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