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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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林霉素磷酸酯。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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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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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51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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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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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先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后,取适量药液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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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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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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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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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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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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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痛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每次使用后应将瓶塞塞紧。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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