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维生素D和钙质缺乏症。亦可用于儿童、孕妇与肺结核患者的钙质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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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葡萄糖酸钙0.3g,维生素D,0.01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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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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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62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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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维生素D和钙质缺乏症。亦可用于儿童、孕妇与肺结核患者的钙质补充。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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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嚼碎服用。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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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2.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3.维生素D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但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如成人摄入维生素D每日20万~60万单位,小儿每日20万~40万单位,数周或数月可致严重毒性反应)。4.发现下列情况需高度警惕维生素D中毒表现:①便秘、腹泻、烦躁、嗜睡,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渴、疲乏、无力。②骨痛、肌痛、尿混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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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一般需补充钙剂,但用法用量应遵医嘱。目前尚无钙剂对胎儿影响的动物和人体实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维生素D制剂。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应注意剂量调整。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儿童用药: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血清钙和磷浓度的乘积【Ca】X【P】」(mg/dl)不得大于58。儿童长期应用维生素D,每日1800单位后,可致生长停滞。老年用药:老年人可能由于活性维生素D即维生素D:分泌减少,肠道对钙的吸收降低,故口服剂量应相应增加。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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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维生素D和钙质缺乏症。亦可用于儿童、孕妇与肺结核患者的钙质补充。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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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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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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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