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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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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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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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124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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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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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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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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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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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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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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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