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痉挛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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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溴丙胺太林15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淀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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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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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114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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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痉挛性疼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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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疼痛时服。必要时4小时后可重复1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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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出血性疾病及术前、尿潴留、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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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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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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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痉挛性疼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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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口干、面红、视力模糊、尿潴留、便秘、头痛、心悸等,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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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心脏病、肝功能损害、高血压、呼吸道疾病等患者、孕妇及老人慎用。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