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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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叶酸,化学名称为N-(4-((2-氨基-4-氧代-1,4-二氢-6-蝶啶)甲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分子式为C19H17N7O6,分子量为439.3827。 |
本品主要成份为安非他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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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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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215 |
国药准字H2007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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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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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口服,育龄妇女从计划怀孕时起至怀孕后三个月末,一次0.4mg,一日1次。 |
口服,用药时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为一次75mg(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服用至少3天后,根据临床疗效和耐受情况,可逐渐增大剂量到一次75mg(1片),一日3次(早、中、晚各一次);以后可酌情继续逐渐增加至每日300mg的常用剂量,每日3次(早2片,中、晚各1片)。在加量过程中,3日内增加剂量不得超过一日100mg。作为抗抑郁药,本品通常需要服用4周后才能出现明显的疗效,如已连续使用几周后仍没有明显疗效,可以考虑逐渐增加至每日最大剂量450mg,但每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0mg(2片),两次用药间隔不得少于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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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维生素B12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不能单用叶酸治疗。 |
据国外文献报道,服用安非他酮,临床常见的不良事件有激越、口干、失眠、头痛/偏头痛、恶心/呕吐、便秘和震颤。2400例的受试人群(包括病人和健康志愿者)中约10%因不良事件的发生而终止用药。最常见的原因是神经精神系统紊乱(3.0%),主要是激越和精神失常;胃肠道功能紊乱(2.1%),主要是恶心、呕吐;神经系统功能紊乱(1.7%),主要是癫痫、头痛和睡眠失调;皮肤不适(1.4%)。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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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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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妊娠妇女应用的充分的对照研究资料来证明本品的安全性,因此,孕妇不宜使用,如必须使用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安非他酮及其代谢物可以通过乳汁分泌,考虑到本品对婴儿的潜在影响,在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如必须使用时,应当充分评估本品对母亲的必要性,以确定是否停止哺乳使用该药物。儿童用药:本品的临床研究不包括18岁以下的人群。因此,该药对儿童的有效性安全性尚未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没有显著差异,但某些老年患者可能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强,且药物在体内蓄积的风险增加。由于本品及其代谢物主要经肾脏代谢,因此,老年患者应慎重选用合适剂量,并同时检测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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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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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罕见过敏反应。长期用药可以出现畏食、恶心、腹胀等胃肠症状。大量服用叶酸时,可使尿呈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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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脉注射较易致不良反应,故不宜采用;肌内注射时,不宜与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同管注射。2.口服大剂量叶酸,可以影响微量元素锌的吸收。3.诊断明确后再用药。若为试验性治疗,应用生理量(一日0.5mg)口服。4.营养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常合并缺铁,应同时补充铁,并补充蛋白质及其他B族维生素。5.恶性贫血及疑有维生素B12缺乏的病人,不单独用叶酸,因这样会加重维生素B12的负担和神经系统症状。6.一般不用维持治疗,除非是吸收不良的病人;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癫痫患者慎用;3. 有自杀倾向患者慎用;4.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5. 避免过量饮酒;6.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电图;7. 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