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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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苯丙哌林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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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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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679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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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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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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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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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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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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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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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3.孕妇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乌头碱类药物同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