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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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
益母草、沙棘、赤子、红花、木香、山柰、土木香、鹿茸、朱砂、人工牛黄、冬虫夏草、牛胆粉、硼砂(微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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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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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50 |
国药准字Z1502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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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调经活血,补气安神,用于月经不调、产后发烧,心神不安,头昏头痛,腰膝无力,四肢浮肿、乳腺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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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七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服药三天。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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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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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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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调经活血,补气安神,用于月经不调、产后发烧,心神不安,头昏头痛,腰膝无力,四肢浮肿、乳腺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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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服用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服用期间不宜同时服用其他滋补性中药;4.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