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祛瘀、解毒消肿、益气养血。用于血瘀证之鼻咽癌、肝癌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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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花蛇舌草、肿节风、半枝莲、延胡索、三棱、术、丹参、人参、黄芪、天花粉、山豆根、苦参等十八味。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氟脲苷,其化学名为5-氟脲嘧啶-2’-脱氧核苷。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9H11FN2O5 分子量:246.19 辅料:甘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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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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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15 |
国药准字H20013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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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解毒消肿、益气养血。用于血瘀证之鼻咽癌、肝癌的辅助治疗。 |
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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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天3次;或遵医嘱。 |
每瓶用2.5ML的注射用水溶解制成每1ML约含氟脲苷100mg的溶液,使用时产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治疗肝癌产肝动脉插管给药疗效较好,每次250-500mg,每疗程用量遵医嘱。静脉滴注:一般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一次,滴注2-8小时,连续使用5天,以后剂量减半,隔日一次,直至出现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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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不适、头痛、皮疹等不良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状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2.骨髓功能抑制的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营养不良患者禁用; 5.有潜在重度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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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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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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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祛瘀、解毒消肿、益气养血。用于血瘀证之鼻咽癌、肝癌的辅助治疗。 |
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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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注射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型氟脲苷单磷酸合成酶,阻止脱氧尿苷酸甲基化转变为脱氧胸苷酸,从而阻断DNA的合成和抑制RNA的形成,致使肿瘤细胞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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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不适、头痛、皮疹等不良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由于本品有严重的毒性反应,患者首次用药必须住院治疗; 2.肝肾功能受损、有高剂量骨盆照射史或用过烷化试剂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3.本品不作为手术治疗的辅助用药; 4.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有致命的伤害; 5.任何加重病人压力、阻碍营养吸收和降低骨髓功能的联合用药均会增强氟脲苷的毒性; 6.应小心监控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 7.溶解后的氟脲苷在2-10℃下至多保存两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