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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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呱,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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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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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038 |
国药准字Z4402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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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流行性感冒、风热感冒、头痛、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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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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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1.对本品所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等成份过敏者禁用。 2.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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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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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流行性感冒、风热感冒、头痛、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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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药理头孢羟氨苄属低毒。给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
盐酸吗啉胍为减轻鼻充血剂,能消除鼻,咽部粘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具有消除或减轻鼻塞,流鼻涕和打喷嚏的作用。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具有清热解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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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
1.本品清热解毒,风寒外感者慎用。 2.孕妇慎用。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品。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本品含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使用时应注意参照此三种药物的用药禁忌及注意事项等。 6.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使用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