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所致的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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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炒)、黄连、牛膝、菊花、蒺藜(盐炒)、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 |
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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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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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98 |
国药准字H2003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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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所致的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的转氨酶升高和胆红素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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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静脉缓慢滴注,每日一次,一次250ml,2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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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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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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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所致的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的转氨酶升高和胆红素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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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苦参碱对异硫氰酸1-萘酯所致胆汁郁积型黄疸模型小鼠腹腔注射给药,可降低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结合胆红素水平,并减轻模型动物的肝细胞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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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本品只供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为宜。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应避免长期在一个部位注射而造成血管及局部组织损伤。 |